參賽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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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南方城鄉典範規劃設計概念競圖參賽須知
一、參賽者應確認所填資料真實完整,並遵守競圖簡章、公告時程、繳件規格及評選規定。
二、參賽作品須為原創,且未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商標權、肖像權或其他權利;如有爭議,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三、團隊以一至五人為限,應指定一名代表人。主辦單位之通知以代表人所留電子信箱及電話為準。
四、參賽者應於期限內完成報名、繳費及各階段文件上傳。逾期、缺件、格式不符或資料不實者,主辦單位得不受理或取消資格。
五、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原則上歸參賽者所有;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得基於本活動之宣傳、展覽、出版、成果紀錄及非營利推廣目的,重製、公開展示、公開傳輸及編輯作品。
六、如遇天災、疫情、場地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主辦單位得調整活動方式、日期或內容,並以官網公告為準。
七、獲獎者應配合提供領獎及稅務所需資料;依法應扣繳之稅款由得獎者負擔。
八、參賽者完成報名即表示已充分理解並接受本須知及主辦單位後續公告。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依公平原則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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